秉:掌握,主持。公:公法。根据公道办事。
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57回:“本部院凡事秉公办理,从不假手旁人。”
你一定要~,不要把个人感情掺杂进去。
秉:掌握,主持。公:公法。根据公道办事。 查看百科